各学院:
根据《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 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范围
1.本次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包括读书报告、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实验室开放项目、学术讲座等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
2.各项成果与活动等必须为2012年4月20日(上次学分认定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间取得的成果。
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程序
1.员工本人于12月5日前提出申请,凭有效证明材料填写《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查认定学分。
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读书报告、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实验室开放项目等项目,不需要员工本人填表申请,由学院统一上报。
2.学院对员工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要求修正员工申请学分,提出拟认学分,填写《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于12月12日报课外教育项目组织部门复核认定。
教务处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方式:86598095(内线8095)
员工处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方式:86596067(内线6067)
团委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方式:86595071(内线5071)
3.教务处、员工处、团委于12月20日前认定项目及学分并对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认定学分的主管部门务必在12月26日之前将《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方式:86598095(内线8095)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403A 电子邮箱:yzd@wzu.edu.cn
5.学分录入与勘误:教务处教务科将公示后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材料统一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学分导入后,员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及时查看导入信息,如发现不一致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学分认定部门进行核实,于12月31日将学分勘误材料送到教务处教务科予以纠正。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方式:86598091(内线8091)。
教务处 员工处 团委
2012年11月22日
校团委通知(校园内网):
http://oa.wzu.edu.cn/GUIServer/servlet/StartJupPage?PAGEURL=/wm/com.newgrand.wm.cb.model.callboardeditor.html&id=17795
法政学院同学请注意:
大三大四同学,本次仅可以申请讲座卡的课外学分。现做如下说明:
1.讲座卡。讲座卡满十次的同学请填写《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并与讲座卡复印件装订在一起。一式一份明天(12月7日)中午11:00前交到学院221办公室。若次数还不够,可等到下学期再申请。
2.司法考试成绩单。分数过线的司考成绩单可以用于申请课外学分,但要等下学期,到时再通知。项目名称及 代码:考级考证(一)0020043000。此次仅需要填写备案表,不需要交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备案表是对你可申请学分的证书进行备案,避免错过申报时间。下次通知申请此学分时,再交《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及证书复印件。请将《备案表》打印版一式两份明天(12月7日)中午之前交至院员工科221办公室。
3.英语四六级证书、驾照、计算机等证书。考级考证的证书也要下学期再申请学分。证书需要是2012年4月20日(上次学分认定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期间取得的。此次仅需要填写备案表,下次通知申请此学分时再交《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及证书复印件。
4.志愿者时间。志愿者服务时间满40小时的,要等到明年3月份。此次不需要交材料,已交来的材料暂时存放在员工科,2013年3月我们再通知大家完成此项学分申请。
5.部分同学之前已经申请过学分,但是存在问题。比如:素拓网上有终审成功的项目,但是教务系统里面没有显示该学分;教务系统里有学分,但素拓网上是没有该项目的;09毕业班的同学课外学分还不够。此类问题近期会通知班长统计情况,以便及时处理。此事由班长传达,同学们可以先记录下来,差几个学分以及存在的问题。
6.电子版材料:讲座卡的《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本学期证书未申请学分的《备案表》需要发电子版发至1653113688@qq.com 要发word2003版本文件。时间:11月7日中午12点之前。
附件的文件名:姓名-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或备案表)-项目名称-学院班级。
例如:李小娜-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考级考证-法政学院10法一班
若有疑问,可咨询 白老师
联系方式:移动:13695841579,短号569619, 电信:18058830589
表格下载链接:
1.【备案表】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备案表
2.【认定表】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
3.课外学分项目代码
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说明
(一)教务处认定项目
1.学科竞赛:参加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培训,集中培训达到32课时以上的计算1学分;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学科竞赛和"挑战杯"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可获得1-4个学分。
2.实验室开放: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并结题,参与员工根据完成开放课时数量可获得1-2个学分,累积不超过2个学分。
(二)员工处认定项目
1.读书报告:员工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学校推荐课外书籍的阅读,合计阅读字数不少于40万,并写出读书报告或学年论文,经鉴定合格,计2学分。
2.军事训练:员工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军事训练,军训一般在大一开学后进行。经鉴定合格,计2学分。
(三)团委认定项目
1.社会实践:参加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以"三下乡"和"四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时间达到2周的记为2学分。
2.文体比赛:员工参加文体艺术等活动,在国家、省、市(校)比赛或评比中获奖,可获得1-4个学分。
3.科学研究:校级员工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的可获得1学分;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立项并结题可获2学分;科技制作、发明创造获国家专利的可获得2学分;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作品,视刊物级别分别给予1-4个学分。科学研究项目累积不超过4个学分。
4.创业实践:校级员工创业计划项目立项并结题的可获得1学分;参加国家、省、市(校)老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奖,可获得1-4个学分;员工进驻校老员工创业园或进行创业实践活动满一年以上,经校团委考核,合格以上的团队主要负责人可获得2学分,参与者获1个学分。创业实践项目累积不超过4个学分。
5.社团活动:主持负责校级以上综合性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经考核合格,主要组织者(每次活动不超过3人)可获得1-2学分;员工参加学校社团、艺术团满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获得1学分,持续两年以上的可获得2个学分,最多不能超过2学分。
6.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满40个小时以上,经校团委认定,可获得1学分,80个小时以上可获2个学分,最多不能超过2个学分。
7.考级考证(技能培训):员工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经有关部门认定可获得1-3个学分;非英语专业本科员工通过CET-4(艺术类CET-3)考核获得1个学分,通过CET-6(艺术类CET-4)考核再获得1个学分;英语专业本科员工通过TEM-4考核获得1个学分,通过TEM-8考核再获得1个学分;本科生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超出学校规定级别的,可获得1个学分。考级考证(技能培训)项目,累积不超过4个学分。
(四)学院认定项目
学术讲座:学术讲座由各学院确定开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员工在校期间听取10次以上的学术讲座,计1学分,最多计算1个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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