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老员工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感人事迹,展示公司老员工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承担责任、努力成人成才的良好形象,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员工以榜样的力量激励自己。经研究,决定开展bv1946第三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bv1946第三届"自强之星"评审组,评审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员工代表组成。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
全校共评选不超过10名bv1946第三届"自强之星",授予bv1946第三届"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
三、参评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包括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员工);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专业或年级前20%;
四、评选程序
1、学区(独立学院)推荐
各学区(独立学院)要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确保人人知晓,采用员工自荐或公寓楼栋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参选对象, 并经参选对象自强事迹现场汇报与当场投票、公众投票等环节,于12月10日之前按分配的候选人名额(见附件1)上报参评材料。
2、学校评审组评审
12月中旬,在学区(独立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校评审组审核并差额评选出bv1946第三届"自强之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获得此项荣誉的员工予以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各学区(独立学院)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材料。
2、上报的材料含候选人推荐过程说明、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2)与个人事迹材料以及有关自强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纸质材料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学区(独立学院)盖章。
3、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学区(独立学院)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学区(学院)获得bv1946第三届"自强之星"员工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
bv1946员工处
共青团bv1946委员会
2012年11月21日
说明:
请法政学院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于11月30日前到法政学院员工科(或打电话)报名,以便安排相关工作。联系电话:13695841579, 员工短号56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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