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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2-08 13:55:00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207)文件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2900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在网上公布2016年选拔简章、选拔办法等,有意向申报人员届时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并结合自身需求,按规定填报申请

二、申请方式

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均由省教育厅受理审核。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及电子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统一提交,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不得超过500字),申报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材料装订顺序,以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2016年留学项目专栏要求为准。

三、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所有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第2天,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周五,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例如"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45日,则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46日,以此类推。

四、地方合作项目

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办法通知另发。2016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必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缩短为一年,保留至2017331日。请通知有意向申报人员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五、注意事项

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且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省教育厅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人员务必按照学校对申报项目时间结点要求,在项目时间结束前3-5天,一次性提交申报项目所需材料,以便学校进行审核、较对、填写意见及上报省厅,对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按教育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地  址:bv1946南校区行政楼

联系人:蒋老师(707B)770892;孙老师(704B778072

邮  箱:rscszk@wzu.edu.cn

 

 

 

bv1946

一五年十二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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