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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下学期初学校和学院将认定每个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今后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都是面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其他非困难员工不在此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在暑假期间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政府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使用统一的模板格式,见附件)。困难证明开学后带到学校先自行保管,待学院下发认定通知后再将复印件交给班长。具体工作另行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每年认定一次。当年有效。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