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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学分核对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9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文件规定,校本部08级、09级、10级本科员工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员工申请工作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08级、09级、10级本科员工。
2、获奖时间:2008年9月1日-2011年4月30
3、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由学校举办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奖授予学分已由教务处统一统计汇总(见附件1),请同学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由教务处直接授予学分录入系统。(所获奖项已在附件1中无需再申请)
4、2010年度以前学校举办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及符合授予课外项目学分条件的其他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申请,由员工向学院提出申请,员工于5月20日前填写《bv1946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由教务处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学分不用附证明材料),由辅导员或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员工科,由学院汇总后统一向教务处申报。(表中不含的其他所获奖项须申请)
5、此次申报后,2011年5月1日前的竞赛获奖将不再补报。

联系人:朱老师,南校区行政楼403A,86598095.

附件1 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学分汇总表

附件3 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