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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01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实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有效帮助员工健康成人成才,现就公司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五年一贯制中专生)员工。
二、认定依据
参照《bv1946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试点)》(附件1)。
三、认定时间安排
1、2008级、2009级、2010级员工于暑假期间按要求完成《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的填写并盖章,已经由班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无需再填写
2、下学期开学初2周内,完成全院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认定,并报校员工处助学解困中心审核。
四、其他说明
1、科学、准确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及其困难程度是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未经学校认定的员工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能享受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2、下学期初,学院将通过电话、邮件、谈话、走访等形式抽查班级认定情况。
 
员工处

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bv1946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试点).doc
 
附件2 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