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4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5号)、《浙江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 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bv1946《关于印发<bv1946员工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行政〔2006〕45号)、bv1946《关于印发<bv1946国樑助学金选办法>的通知》(行政〔2006〕57号)等文件精神,经员工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推荐、班主任审核、学院公开联评,建议 金鸥等2位员工为2010-2011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廖日淦等39位员工为2010-2011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吴安康等163位员工为2011-2012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方琳琳等2位员工为bv19462011-2012学年国樑助学金获得者,韦月利等16位员工为bv19462011-2012学年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获得者。现将初审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请相关班级以及个人认真核对,如有错误请于公示期内与员工科联系。
公示时间: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
联系人: 孙 慧 联系电话:86680919
附件: /ckfinder/userfiles/files/法政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1)(1).xls
法政学院员工科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