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2届毕业班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规定。由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为做好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及地点安排:
1、拍摄时间:2011年11月6日
2、拍摄地点:南校区6号楼(机电楼)
二、拍摄要求及注意事项:
1、拍照期间毕业班员工一律不得请假或无故离校,在校外实习的员工务必按时返校。各班班长须联系好同学按时拍照,不能遗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拍摄的员工,学校不再安排补拍,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2、各班班长要维持本班拍照秩序,保持现场安静,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
3、为保证图像质量,请各位同学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背景相近的浅蓝色上衣;头发不遮挡眉毛及耳朵,不戴镜片反光较重的眼镜;不佩戴项坠、耳坠等饰品。
4、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拍摄的员工,请自行联系新华社去杭州拍摄(联系方式见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学校代码:10351。
三、拍摄进程及安排:
1、员工提前30分钟到候拍室集合,全班员工到齐集合后,各学院负责人应及时与院拍摄工作人员联系,按其要求进行准备,并按学号顺序列队进场拍摄。
2、每位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www.chsi.com.cn),对自己的图像进行校对,具体校对时间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法政学院 |
08政本、08法学本1 |
10:25-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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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法学本2、08行管本 |
10:5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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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法学本3 |
11:20-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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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拍室 |
拍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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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301 (机电楼) |
6B201 (机电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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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国锐 15258030570 / 51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