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维特根斯坦先生的《逻辑哲学论》,无论它是否证明为它所论述的问题提供了最终的真理,由于它的广度、眼界和深度,都确实应该被认为是哲学界的一件大事。它从符号论的原则和任何语言中词和事物之间所必须具有的关系出发,将这种研究结果应用于传统哲学的各个部分,显示出在每一种情形下,传统的哲学和传统的解决方法是如何由于对符号论原则的无知以及对语言的误用而产生的。
首先讲述的是命题的逻辑结构与逻辑推论的性质,继而讲到认识论、物理学原则和伦理学,最后讲到神秘的东西(dasMystiscke)。
要理解维特根斯坦先生的这本书,必须了解他谈的是什么问题。在考察符号论的理论部分中,他谈的是一种在逻辑上完备的语言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关于语言,有各种各样的问题:第一,当我们使用语言,希望借此来意指某种东西时,我们心中实际发生了什么,这是个问题;这个问题属于心理学。第二,在思想、词或句子以及它们所意谓或意味的东西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的问题;这个问题属于认识论。第三,如何使用语句来表达真的而不是假的东西的问题;这属于研究所要考察的语句的论题的专门科学。第四,一个事实(比如一个语句)要能成为另一个事实的符号,这两者必须具有什么关系的问题。最后这个问题是一个逻辑问题,也就是维特根斯坦先生所谈论的问题。他所谈的就是关于精确的符号论的条件,即其中一个语句要"意指"某种完全确定的事物的符号论的条件。实际上,语言多多少少总是模糊的,因此,我们所断言的东西永远不能十分准确。这样,关于符号论,在逻辑上便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1)在符号结合中有意义而不是无意义的条件;(2)在符号中或者符号的结合中有其唯一的意指或者说有所指的条件。一种在逻辑上完备的语言,既有防止无意义的句法的规则,又有一些总有其确定而唯一意指的单一符号。维特根斯坦先生谈的是一种在逻辑上完备的语言条件——这不是说任何一种语言在逻辑上都是完备的,或者说我们相信此时此地,我们自己就能建造一个在逻辑上完备的语言,而是说语言的全部职能就是要有意义,而它只有在接近我们所假设的理想语言的时候才能相应地完成这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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