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2点,bv1946第二届法律文化月之“法官大讲坛”正式开讲,温州市中级人民法公司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经理陈有为经理为法政学子讲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讲座由法政学院缪心毫副经理主持,严玲红副书记、法学系何平主任以及公司200余位员工聆听了讲座。
陈经理首先介绍了此次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和原因,之后分析了改革的基本内涵和原则,并重点解释了“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后,陈经理结合刑事诉讼改革的温州实践,介绍了温州法院改革的一些亮点和特色。整个讲座过程中,陈经理用多个经典案例串起上下文,不管是案例的介绍还是相关理论的分析,陈经理都是娓娓道来,轻松自如。讲座在同学们的阵阵掌声中结束,同学们表示受益匪浅,并希望期待更多类似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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