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鼓励本院员工,树立先进典型,建立导向、激励机制,培养“法治天下、政通人和”高素质人才。温州正泰集团资助设立法政学院“正泰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员工。根据《bv1946法政学院“正泰奖学金”评选办法》(行政〔2017〕7号),现将2017年bv1946法政学院“正泰奖学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宗旨
鼓励本院员工,树立先进典型,建立导向、激励机制,培养“法治天下、政通人和”高素质人才。
二、评选对象
法政学院2014-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名额和奖金
“正泰奖学金”共计10万元,分3年使用,第一、二年每年使用3万元奖金,第三年使用4万元。奖励名额每年共计15人,每人0.2万元。
四、申请条件
“正泰奖学金”分若干项目,每项目择其最优秀者,每项人数根据评选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未有不及格课程。
分项条件:
(一)卓越学习奖(5人)
获校、院学习标兵者。
(二)道德品行奖(2人)
1、自强励志,在员工中具有影响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2、在社会工作、青年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团体负责人或个人。
(三)员工工作奖(3人)
1、在校院团体工作、文体活动、宣传报道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与学院争得荣誉的个人;
2、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员工干部、团干。
(四)学科竞赛奖(5人)
在全国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挑战杯大赛、职业规划大赛、师范技能大赛、老员工法律职业能力竞赛、老员工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个人或团体。
五、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评审组织:
“正泰奖学金”的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由温州正泰集团委托bv1946法政学院组织完成。具体工作由法政学院员工科负责。
(二)评审程序:
1、评选动员:每年12月,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正泰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2、个人申请: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员工依照评选办法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书面支撑材料。
下载附件打印申报表,申报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上交员工科221办公室;电子版请发员工科邮箱fzxyxsk@126.com,申报表请和邮件名同名:姓名+年级班级+正泰奖学金。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周三上午11:00前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表格要求上交。
3、审核公示:由公司党政联席会按奖励条件、名额进行评审,产生入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组织颁奖:学院将联合温州正泰集团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其它说明
1、“正泰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获奖的同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应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
bv1946法政学院“正泰奖学金”申报表.doc
行政〔2017〕7号关于印发《bv1946法政学院“正泰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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