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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级员工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11-03 10:32:21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文件规定,2007级本科员工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获得至少10学分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方可毕业。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读书报告、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含学科竞赛、实验室开放、科学研究、创业实践等)、文体艺术、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技能培训等内容,其中读书报告、军事训练、社会实践为必修项目,其余为选修项目。
根据目前2007级员工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的申报与审核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2007级员工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工作及2011届员工的毕业审核要求做如下说明:
一、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员工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成立由学院分管员工工作书记任组长、教学经理任副组长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做好宣传与发动工作,组织员工申报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并做好学分的认定审核工作。各学院填写《    公司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于10月20日(周三)前报送教务处。
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的认定
1.社会实践:参加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以"三下乡""四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时间达到2周的记为2学分。由团委进行认定。
2.读书报告:员工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学校推荐课外书籍的阅读,合计阅读字数不少于40万,并写出读书报告或学年论文,经鉴定合格,计2学分。由员工处进行认定。
3.军事训练:员工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军事训练,军训一般在大一开学后进行。经鉴定合格,计2学分。由员工处进行认定。
4.专题讲座:专题讲座由各学院确定开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员工在校期间听取10次以上的专题讲座,计1学分,最多计算1个学分。由各学院进行认定。
5.文体比赛:员工参加文体艺术等活动,在国家、省、市(校)比赛或评比中获奖,可获得1-4个学分。由团委进行认定。(具体认定细则见附件4)
6.学科竞赛:参加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培训,集中培训达到32课时以上的计算1学分;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学科竞赛和"挑战杯"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可获得1-4个学分。由教务处进行认定。(具体认定细则见附件5)
7.实验室开放: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并结题,参与员工根据完成开放课时数量可获得1-2个学分,累积不超过2个学分。由教务处进行认定。
8.科学研究:校级员工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的可获得1学分;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立项并结题可获2学分;科技制作、发明创造获国家专利的可获得2学分;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作品,视刊物级别分别给予1-4个学分。科学研究项目累积不超过4个学分,由团委进行认定。
9.创业实践:校级员工创业计划项目立项并结题的可获得1学分;参加国家、省、市(校)老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奖,可获得1-4个学分;员工进驻校老员工创业园或进行创业实践活动满一年以上,经校团委考核,合格以上的团队主要负责人可获得2学分,参与者获1个学分。创业实践项目累积不超过4个学分。
10.社团活动:主持负责校级以上综合性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经考核合格,主要组织者(每次活动不超过3人)可获得1-2学分;员工参加学校社团、艺术团满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获得1学分,持续两年以上的可获得2个学分,最多不能超过2学分。由团委进行认定。
11.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满40个小时以上,经校团委认定,可获得1学分,80个小时以上可获2个学分,最多不能超过2个学分。
12考级考证(技能培训):员工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经有关部门认定可获得1-3个学分;非英语专业本科员工通过CET-4(艺术类CET-3)考核获得1个学分,通过CET-6(艺术类CET-4)考核再获得1个学分;英语专业本科员工通过TEM-4考核获得1个学分,通过TEM-8考核再获得1个学分;本科生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超出学校规定级别的,可获得1个学分。考级考证(技能培训)项目,累积不超过4个学分,由团委进行认定
以上各项目需经学院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各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三、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报与审核流程
1.读书报告、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学科竞赛(教务处组织)、实验室开放等学校、学院集体组织的项目,员工不需要填写申请表格,由学院将《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2)汇总后报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认定学分;其它非学校、学院集体组织的项目,员工需凭有效证明材料填写《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件3),由学院汇总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并认定学分,学术讲座由学院认定学分。
2.学院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将本次审核认定学分(含以往学年,未认定)汇总后填写《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于12月17日前报送各主管部门。
3.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数据转入管理系统。学院可以通过系统用户查询,员工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大学最后一个学期学校以累计学分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
4.从2011-2012学年开始,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将纳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方式另行通知。
公司应重视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平时创造有利条件让员工积极参与课外实践教学活动,申报时给予有效的指导,并严格按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四、2011届员工毕业审核要求
员工应通过各类课外实践教学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获取多种类别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毕业审核时,对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的组合规则为:①必须要完成读书报告、军事训练、社会实践6学分的必修项目;②至少获取任选项目的4学分;③每位员工在修满规定的10个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后,任选项目超出部分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可以冲抵公选课、专业选修课学分,具体冲抵方式按《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学院应做好2011届本科员工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的预审核,对尚未符合毕业审核条件的员工,给予预警,并积极督促员工获取课外教育项目学分。非2007级2011届本科毕业生课外教育项目学分不作为毕业审核要求。
附件1《    公司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
附件3《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
附件4《文体比赛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附件5《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http://oa.wzu.edu.cn/GUIServer/servlet/StartJupPage?PAGEURL=/wm/com.newgrand.wm.cb.model.callboardeditor.html&id=12175
                    
                                                                      教务处、员工处、团委
201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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