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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和创建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寝室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6-08 16:16:36 编辑 浏览量;

 

为了发挥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寝室文明建设,创建学风浓郁、环境整洁、文明和谐的公寓环境,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寝室"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寝室"的基本要求:

1.学风方面:寝室成员学习氛围浓厚,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无睡懒觉、上网玩游戏或看影视剧、打牌等与学习、科研无关的行为。寝室成员无考试违纪、无不及格现象。    

2.精神风貌方面:寝室成员团结互助,关系融洽,尊敬老师,关爱同学,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

3.纪律方面:寝室成员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有关公寓管理规定,无延迟熄灯、夜不归宿、打架、酗酒、喧哗、破坏公共财物等违纪行为。

4.安全方面:寝室成员安全意识强,注意防火防盗,无违章用电、乱拉电线、留宿外来人员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5.内务卫生方面:寝室成员卫生意识强,环境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二、"文明寝室"的申报程序:

1613前,员工寝室长召集全体寝室成员,根据"文明寝室"的基本要求,商定本寝室的创建目标和承诺,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文明寝室"申报表(附件一)。

2、申报"文明寝室"经批准后,在员工寝室门口统一张贴"文明寝室"申报标志。

三、"文明寝室"的创建和管理:

申报"文明寝室"获得批准后,寝室成员要按照申报的承诺自觉开展创建活动。学院要负责"文明寝室"创建的指导和过程监督工作,安排员工骨干联系申报寝室,并做好各项考核检查的记录工作,对申报寝室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警示和督促改进。

集团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文明寝室"的基本要求和创建承诺对申报寝室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

四、"文明寝室"的验收与奖励:

1、下学期初,学校根据"文明寝室"创建的检查考核结果,开展"文明寝室"评比工作。各学院按照申报"文明寝室"数的30%评选,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2、被评定为"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在公寓品行考核中计满分;在个人先进评比、推荐入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文明寝室"列为班主任考核、"优良学风班"评比等重要指标。

 

 

 

 

 

bv1946法政学院员工科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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