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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1946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资助办法

发表时间:2012-02-21 11:20:14 编辑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强化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公司决定对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毕业生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具体资助办法如下:

     1、发放简历制作使用券。给每位困难毕业生发放校内使用的简历制作券50元(即5*10元=50),用于在求职过程中的简历制作、打印等。

     2、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招聘会。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每学期组织困难毕业生统一参加温州地区以外的招聘会3~4次。

    3、异地招聘活动交通费资助。经所在学院同意,困难毕业生需参加异地(温州市区以外)招聘活动的每年可报销两地之间的交通费(汽车或火车硬卧及以下)1~2次,具体要求如下:

    (1)到异地参加招聘会的,可持当日招聘会的通知或文件及与招聘会日期对应的交通费发票报销。

    (2)到异地单位应聘或面试的,可凭单位招聘或面试的证明(需要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与证明日期对应的交通费发票报销。

    (3)交通费资助金额:省内的每次最高资助300元,省外的每次最高资助600元。

   (4)报销时间:交通费发票经学院审核签字,由学院于每年3月底、4月底、5月底交到就业工作处统一报销。

 

                                    bv1946就业工作处

                                     2012年2月20日

 

 

毕业生就业交通费报销须知

请报销同学按照"bv1946出差差旅单"填写以下内容,将票据及参加招聘会或参加面试证明都附在"bv1946凭证粘贴单"上,  请辅导员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票据及粘贴凭证上签字,以下为注意内容:

  1. 大小写不要写错。

参考: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1. 报销日期和部门、职称不要填写任何内容。
  2. 出差事由写明"赴**参加**招聘会/**公司面试"。
  3. 票据时间必须是2012年的。
  4. 请认真看好票据是火车票还是汽车票,填到相应的表格中。

注:汽车票填写在"车船费"一栏

  1. 票据为往返的或者单程的一趟车票,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个星期。

如:422 温州——上海 188

425 上海——温州 188

  1. 票据总额请认真核算两次,填写完整。
  2. 报销单据上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否则无效。
  3. 市内交通费(公交车、出租车等)及买票手续费不在报销范围内。
  4. 在票据各项请填写具体金额,不能标志任何符号,如"√"等。
  5. 请按照票面实际出发及到达地点填写,不要合并路程或做任何修改。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bv1946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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