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既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又富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务创业人才,学校以资助项目的形式支持法政学院创建"创业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法务创业人才培养实验班",现将组建"实验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班目标
(一)创办法务创业人才实验班,旨在吸引、鼓励员工踊跃参加各类法学创业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员工的创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法律从业职业道德能力,培养员工的管理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促进法学专业创业人才的培养机制的形成。
(二)法学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是以创业能力为中心,实验班目标是使得法学专业每年都具备一定数量的员工创业团队,员工创业团队荣获省级以上奖项。
二、培养机构
法务创业人才实验班在"bv1946法务创业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法务创业人才实验班培养相关活动。该指导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具有实际创业经验的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建班原则
法务创业人才实验班的建立,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四、实验班员工人数
本届实验班不超过30人,共分为3个小组,每个小组为10人左右。
五、选拔范围
凡法学专业201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申请加入法务创业人实验班。
六、选拔程序
(一)动员申请阶段:4月16日至4月22日。公布实验班建立的原则和挑选标准,进行各种形式的动员。凡自愿参加实验班的员工,可以在4月22日14点30分之前交至班长处,由班长统一交学院教学科夏老师处。
(二)初步审查阶段:4月23日至5月2日。由bv1946法务创业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进行。当申请人数超过额定人数时,由指导委员会指定教师对申请人的高考成绩、前3个学期期末成绩、实践表现等进行加权并排序后,由高至低依次接受申请,直至满足额定的30人为止。
(三)公示阶段:5月2日9时至5月8日16点30分。当申请人数超过额定人数时,由bv1946法务创业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将所有申请人的加权得分和排名以及拟接受加入法务创业人才实验班的人员名单,在法政学院网站向所有申请人公示。
(四)最终确定阶段。公示期过后,对拟成为法务创业人才实验班的人员不存异议的,最终确定为法务创业人才实验班的组成人员,并在法政学院所网站以以公告。
七、"法务创业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具体实施方案
详见附件1。
八、申请书模板
详见附件2。
附件1.doc
附件2.doc
bv1946法务创业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3年4月15日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bv1946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版权所有 ©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 流量统计:644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