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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学期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11-27 08:56:38 编辑 浏览量;

 

    为切实加强公司教师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师范专业员工的教师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师范专业员工的从教能力,根据《bv1946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9]8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本学期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考核的对象为2011级政治、美术、物理、化学等4个师范类专业157人。

    二、考核组织及成绩评定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由教务处、教师教育基地负责,教师教育学院承办,各相关学院协办。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专家组,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根据"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进行集体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30分,课件制作20分,说课•模拟上课•板书50分。总分及各单项分值均超过60%的为"合格",总分或各单项分值低于60%的为"不合格"或"单项不合格"。

    三、考核项目、要求及内容

考核项目

要求

备注

教学设计

根据指定教学内容,设计1课时(45分钟)的教学方案。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1、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的时间,可以自由调整;

2、考前抽取试题

多媒体课件制作

根据教学设计内容,现场制作课件1例,制作平台不限。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说课•模拟上课•板书

根据选定一课时(45分钟)的教学内容进行说课·模拟上课·板书,要求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建议说课时间在5分钟内,模拟上课和板书时间在10分钟内)。

提前一天公布试题

 

考核内容为各学科的课程内容,考核题目从指定教材中抽取。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2012年12月7日

    2.考核地点:北校区6#楼机房、10#楼微格教室 (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功用及免考条件

    1.所有师范专业员工都必须参加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教育实习。本学期考核未能合格的员工,可在下学期实习前(3月份)安排一次补考(单项未过补考单项)。补考仍不通过者,需参加下一届"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通过后,编入下一届员工进行教育实习。

    2.在校级及以上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师范生,可以免于所有考核,单项获奖则可免于单项考核。
     六、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将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通知到相关员工,并认真做好考核的培训和相关组织工作。

 

附件:bv1946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标准

 

 

教务处 

教师教育基地

2013年11月26日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bv1946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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