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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12级员工申请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11-08 11:26:21 编辑 浏览量;

法政学院11、12级员工:

    请参照法政学院11级、12级员工的课外教育学分项目的学分要求,进行学分申请。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下几点:

1.学分网上申请和证明材料图像上传时间:2013年11月9-10日。图像应小于500KB

    11级员工登陆名、初始密码均为学号。12级员工登陆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建议登陆之后修改密码)

2.申请者本人如实填写《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详见附件或登陆bv1946素拓中心网站http://sutuo.wzu.edu.cn 资料下载栏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同时,登陆http://sutuo.wzu.edu.cn/ncredit 进行学分申请。

3. 申请人需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证明材料,打印一式两份

在2013年11月11日(周一)中午前交给班级素拓委员。交齐后由素拓委员在11月11日(周一)下午5点前交至法政学院团学114素拓部

4.转专业的同学需到现在所在的学院进行学分申报。

5.如果无证书,但网上有相关记录可证明,需要网络截图等证明材料(经正式部门认可的项目)

6.在填写《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时,11、12级学分已经无冲抵公选的规定,所以认定表中的备案表与冲抵公选不用填写。本学期不用填写备案表

7.如有疑问,请联系法政学院团学素拓部 陈玛莎15258095165,665165(打电话或发短信咨询)

 

 

 

本次可申报的项目及相关说明如下:

 

1.文体比赛。请参照附件中《通知》的相关说明提交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及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

 

2.学科竞赛。在该项目中,此次申报的只有"挑战杯"。请参照附件中《通知》的相关说明。

    需要交的材料: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

 

3.创业实践。bv1946创业园工作室的成员,开展创业活动满一年的,可以申请课外学分。

    需要交的材料:创业园工作室成员证明、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证明材料请联系工作室的负责人到创业学院领取,仅创业园入驻协议(最初备案)上有名字的同学可以申请,协议上没有名字但后来加入工作室的同学,请与工作室负责人一起找创业学院相关老师协商开证明。

 

4.专业(职业)技能训练。(考级考证方面)请参照附件《通知》的说明申请。

     需要交的材料: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

 

5.社团活动。参加社团活动满一年,符合出勤率要求的同学可以申请课外学分。

      社团学分是统一申请的,本次不需要申请

 

6.艺术团活动。参加学校艺术团满一年以上的同学或者主持负责校级以上综合性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主要组织者(每次活动不超过3人)可以申请课外学分。

     本次不能申请,申请时间为2014年5月。

 

7.志愿者服务。志愿服务时间在40小时以上的同学可以申请课外学分。

     本次不能申请,申请时间为2014年5月。

 

8.学术讲座。讲座卡次数满10次的同学可申请1个学分。

     需要交的材料:讲座卡复印件、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

 

9.信息素养教育。参加由图书馆组织的信息素养教育培训满十次培训(20课时)的同学可以申请课外学分。

     需要交的材料:图书馆提供的认证材料、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

 

注意:有一部分同学在10级员工申请学分的时候也申请了。这些没有通过审核同学需重新申请

 

法政学院员工科

2013年11月8日

 

附件:

1.课外学分申请认定表

2.关于做好11、12级员工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报的通知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bv1946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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