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下载中心 进入旧站
法政旧网
员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政旧网 > 通知公告 > 员工公告

关于10级员工申请课外阅读项目(读书报告)学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2-27 09:50:58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倡导员工积极开展课外阅读,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更好地实施素质拓展计划,根据《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和《bv1946员工课外读书活动实施细则》(学工〔2008〕37号)的要求,现将2013年度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认定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依据

     《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和《bv1946员工课外读书活动实施细则》(学工〔2008〕37号)。

二、申请对象

2010级本科员工。

三、学分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员工根据课外读书推荐阅读书目公布的书目,选择阅读其中3至4本书,并就每本书写出读书报告,每篇报告不少于3000字;

2、员工读书活动完毕,于4月5日前填写《bv1946课外读书报告评阅表》和《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院提出读书报告评阅申请,学院指导教师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员工阅读书目的审核把关工作;

3、学院依据审核结果,填写《bv1946课外项目教育学分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于4月10日前报员工处审核,电子版也一并发送至员工处邮箱xsc416@wzu.edu.cn;

4、员工处于5月6日前完成员工阅读书目的最后核实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学分;

5、员工处将认定材料汇总后于5月下旬报教务处备案。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获得对象为在校本科生,时间跨度为在校期间(因培养方案的修订,11级、12级和13级本科生课外教育项目中取消课外阅读项目,所以这三个年级的员工无需申请该学分)。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认定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在每年的4月份。

2、学校审核认定通过后,直接将课外阅读项目学分录入系统,员工可自行查询,大学最后一个学期学校以累计学分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本科生除修满规定课程和最低课内学分外,每位员工须累计完成10个课外教育项目学分方可毕业,其中读书报告2个学分为必修项目。

3、请各学院将通知及时传达到各班级,做好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认定的宣传发动,并认真组织开展学分认定的审核工作。

4、学院材料申报联系人:白老师,电话:86680919

                                                    

附件1:bv1946课外读书报告评阅表

附件2 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bv1946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版权所有 ©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        流量统计:644373  

关注法政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