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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生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3-19 18:02:14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2013〕136号) 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范围

     1.本次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包括必修项目、创新创业实践、素质拓展(具体项目与主管部门见附件1)。

     2.各项成果与活动为2015年3月18日前取得的且未录入系统的项目。(11级及以后培养方案的员工以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系统http://jxxm.wzu.edu.cn/xf/中的数据为准; 10级及以前培养方案的员工以教务管理系统http://jwc2.wzu.edu.cn/中的数据为准)

    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程序

    1. 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课外教育项目无需员工本人填表申请,由各组织部门统一上报。如:体能测试、社会实践、学科竞赛、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以及已结题的员工科研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2. 其他项目学分由员工本人于3月23日前提出申请,凭有效证明材料填写《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查认定学分。

    3.学院对员工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要求修正员工申请学分,提出拟认定学分,填写《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于3月29日报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复核认定。

    4. 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86598095(650698)

员工处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 86596025(661020)

团委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方式:86595071(681030)

图书馆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666997

体育学院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660380

    5.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于4月3日前对认定学分进行公示。

    6.公示后,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将认定的学分于4月7日前录入bv1946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系统(http://jxxm.wzu.edu.cn/xf/)。

附件

教务处、员工处、团委
2015年3月19日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bv1946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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