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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0-19 10:55:57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bv1946"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bv1946教字〔2012〕7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4年立项到期的国家级、校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立项到期的国家级、校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13年立项未参加验收的国家级、校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二、验收安排

1.验收时间初定于2015年11月14日(周六),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各项目组须按通知的答辩时间、顺序和地点,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答辩地点签到等候。

2.学校组织专家现场答辩评审,由项目组选定1位同学汇报,项目组成员均可回答专家所提的问题。项目结题验收成绩评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5%。

3.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并组织专家审议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相关结题材料。

三、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附件3)。

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一份。内容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国家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校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

3.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5)及支撑材料集一册: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模型、图片、图纸、公司注册资格证、销售业绩及财务报表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论文、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统一为A4格式,装订成册)。

4.项目展示内容一份(附件6),该内容主要用于项目展示展板设计,部分优秀项目拟由学校统一制作并在全校橱窗展示宣传。

四、材料提交

结题材料须由学院统一审核汇总,在11月9日前送交教务处(南校区行政楼411室),全部材料的电子文稿(附件3至6须打包成压缩包,并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方式命名)由学院汇总后发送到1041636022@qq.com。联系人:朱伟强(788901)。

五、其他事项

1.校级项目模板格式请将标题中的"国家级"改为"校级"

附件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2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项目研究报告

附件4项目成果一览表

附件5延期申请表
附件6国家级、校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展示内容

 

教务处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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