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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社科联、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地方立法”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9-03-07 10:22:56 编辑刘小芬 浏览量;

为充分发挥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立足温州、服务我市地方立法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研究院的学术研究水平和层次,更好地发挥高端智库的功能,温州市社科联、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决定围绕2019年度温州立法工作重点与立法计划项目,温州建设“两个健康”先行区、温州地方立法重点领域等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课题公开招标。

一、招标课题

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温州建设“两个健康”先行区的立法研究

2.地方立法与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研究

3.地方立法中行政处罚设置若干问题研究

4.地方立法中行政授权(行政委托)若干问题研究

5.公众参与地方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6.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状况研究

二、课题等级与成果要求

第1—2个选题最终成果为立法研究报告(包括立法的背景、可行性、主要制度说明、立法依据以及理由等)和法规草案。其余选题要求提供一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并经评审专家认定达到结题要求(如果相关成果获得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及以上领导批示,则自动满足该条件)。相关成果的研究内容应与申报书承诺吻合,课题研究期限为六个月(从研究合同订立日开始计算)。

课题等级为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资助经费每项2-3万元,原则上选题1—2每项资助3万,其余每项资助2万,经费由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提供,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按bv1946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列支。

三、课题申报与评审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人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邮箱wdlegislation@163.com;纸质版一式五份寄至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处。

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团队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中标课题由bv1946法政学院网站公示。

四、经费拨付及违约责任

中标课题签订研究合同书之后,即按照合同转账约定经费。若课题没有按时完成,则按照bv1946科研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包括:终止并完全退回前期拨付经费、终止并根据课题进展情况按比例退回前期拨付经费、终止但不退回前期拨付经费,具体由结题评审专家认定。

五、联系方式

研究院联系人:钟晓倩; 办公电话:0577-86680867;

电子邮箱:wdlegislation@163.com.

邮寄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bv1946法政学院(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邮编:325035。

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2019年3月6日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bv1946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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