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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省“151人才”和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3-05 08:54:44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更好地发挥省"151人才"和博士后在我省实施"四大国家战略"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151人才"和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3〕7号),决定开展2013年省"151人才"、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996年以来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在浙博士后,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投入生产后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在新材料、环保、化工、电子、机械、医药、农业等领域及发展海洋经济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能应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水平的技术革新,能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先进工艺,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软科学成果,以及其他各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

二、征集办法

征集对象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或《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可登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表格下载"栏下载),由单位人事部门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送要求

(一)请申请人在在3月15日前将《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或《浙江博士后科技成果推荐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报送南校区行政楼715A。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scszk@wzu.edu.cn

开展省"151人才"、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活动是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将对科技成果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对接,适时组织省"151人才"、博士后赴有关市、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附件:1.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

          2.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推荐表

                   人事处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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