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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1-26 10:59:56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6号)文件,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按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2500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类别、留学期限、选派政策

    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2015年度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2)、申报指南留学项目专栏信息平台使用说明等为准。

    二、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申报人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络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各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2015年留学项目专栏要求为准。

    三、时间安排。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受理申请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月15日,3月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受理申请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4月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

    3.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另行发文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积极做好外语培训、邀请函联系工作;

    2.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且省教育厅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各申报人务必按照项目时间结点要求,在本项目结束前五天一次性提交申报项目全部材料,以便学校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对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按教育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bv1946行政楼715A室。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7—778067;孙老师、冯老师,电话:0577—778072。

 

 

    附件:

    1.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6号)

    2.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人事处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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