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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 2016 年度温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0-29 16:11:55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6 年度温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5〕228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日。

联系人:陈 爱

电   话:773321

地   址:南校区行政楼813

电子邮箱:836918915@qq.com

附  件:2016 年度温州市为民办实事建议项目征集表

 

             党委董事长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6 年度温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开展 2016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实事项目要围绕我市中心工作,立足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主要包括交通出行、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教育均衡、人居环境、住房保障、公共安全、文体休闲、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养老救助、城乡发展、大众创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 

二、征集要求 

(一) 建议项目要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受益面,且确需纳入市政府层面统筹安排推进的,并在 2016年内能基本完成。

(二)各单位一般性的常规工作、2016 年计划开工(或启动建设)但年度无法竣工(投用)或未能形成年度实质性社会效益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列入。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工作,充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筛选,提出建议项目;在报送建议项目前,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财政部门的沟通协商,对于需立项的投资项目,要提早做好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四)各单位要认真填报《2016 年度温州市为民办实事建议项目征集表》(详见附件):明确项目名称、内容、资金安排、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等事项,特别是建议项目年度任务要尽可能量化、明确具体进度要求。(五)建议项目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 2015 年 11月 6 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稿报送至温州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何宇,电话:88965691,传真:88961234),电子文档通过 OA 系统发送至市府办∕市长专线办∕何宇。 

附件:2016 年度温州市为民办实事建议项目征集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2016 年度温州市为民办实事建议项目征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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