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晚6:30,法政学院、瓯江学院邀湘潭大学博士生导师颜运秋教授做客北校模拟法庭畅谈 "中国公益诉讼理论、实践与展望"。法政学院钭晓东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法政学院和瓯江学院法学系的同学们带着极大的热情聆听了颜教授的精彩讲演。
讲座上,颜运秋教授就中国的公益诉讼提出了三个基本观点。第一:实践,呼吁强烈。第二:理论,方兴未艾。第三:立法,严重滞后。
实践,呼吁强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颜运秋教授指出我国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严峻事实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公害(2)垄断问题(3)商业贿赂(4)公共经济(5)药品食品安全(6)国有资产流失(7)宏观调控失误等。自1997年方城发生第一起中国公益诉讼案之后,各种公益诉讼案不断被提起。为此,人民法院网开辟了"公益诉讼案专栏",但现行诉讼制度严重滞后,法官左右为难,案件处理不一。社会上呼吁强烈,希望完善公益诉讼体系。
理论,方兴未艾。在理论研究方面,1999年之前一片空白,1999年起开始火热,公益诉讼研究成果也成倍增加。在学术方面,关于公益诉讼的存在根据几乎无争议,而关于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争议很大,对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也有争议,但基本一致。随后,教授就公益诉讼规则和研究视角问题也做了详细讲解。
立法,严重滞后。对于这个观点,颜运秋教授从学者建议稿呼声高昂,立法机关相对保持沉默,法例问题三方面进行阐释。
讲解结束之后,是与同学们交流互动的时间。同学们对公益诉讼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向教授提出了疑问。颜运秋教授仔细聆听了同学们的发言,对相关问题做了耐心的解答。颜运秋教授还说:"bv1946的员工十分好学。我相信,bv1946会越办越好,法政学院会蒸蒸日上。"
最后,钭晓东教授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他指出,随着权利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公益诉讼问题系统的研究将日益重要。希望我们学会视角的转变,实现从公共利益到公益诉讼的跨越,用法律来横平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关系,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成员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陈旭
20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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