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2点半,bv1946北校区1号楼203室会议室座无虚席。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建新经理应邀莅临为公司法学本科生及研究生举行题为《温州金改背景下的金融法律热点问题》的专题讲座,学院经理钭晓东教授主持。在本次讲座中,钭晓东经理代表法政学院聘请徐建新经理为兼职教授。
在讲座中,徐经理首先指出,近年来温州金融危机呈现出如下态势:金融风险持续扩大态势,温州地区民间债务与金融债务收案数与收案标的额均呈井喷之势;金融安全转化态势,金融债务规模不断攀升,并逐步超过民间债务规模,表明风险已向正规金融蔓延;个案债务规模高额化态势,民间债务案件个案平均标的额与银行债务案件个案标的额在2008-2012年间增长近3倍;担保链扩张态势,一个借款人多个担保人导致借贷风险的网络化蔓延;信用证、票据类纠纷高发态势。
徐经理进一步指出,如上发展态势暴露出了温州金融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民间债务规模高位运行,民间信用体系受到重创;金融安全转化态势明显,民间借贷弊病凸显;担保链风险快速传导,成为当前金融风险防控难点;违规金融高发暴露金融监管手段缺失。
就温州金改应如何推进以解决现在的金融危机,徐经理认为,应以"规范和发展民间融资"为主要任务,将破解民间金融的"两多两难"作为突破点,继而建立全国民间金融中心,形成民资集散地,实现民间金融的阳光化与规范化。徐经理结合法院实践,就温州金融危机中的法律热点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适度确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保护传统小额的、互助的、临时的资金调剂;依具体情况对高利率分别采取"高息抵本"与"往息抵本"的处理方法;慎用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开展查封企业临时启封转贷等应急措施,大力推进破产重组以解决担保链问题;将破产作为金融风波处置手段的选择;在处置非法集资类案件时,倾向于采取"刑事退赔"、"行政清理"相结合的模式;在金融不良资产转让处置方面,支持民间资本等价受让银行债权;在违规金融行为的规制方面,对信用证、票据开证事由虚假、借款合同虚构借款用途的,可不视为合同诈骗,保护其债权债务与担保效力等等。
最后,徐经理介绍了温州法院金改司法保障实践:建立健全金改司法保障体系,全力提升专业审判水平;积极创新金融审判工作机制,全力优化金改法治环境;依法规范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全力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扎实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工作,全力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讲座后,同学们表示,徐建新经理的讲座具有强烈的理论性与实务性,受益良多。本次讲座是bv1946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深度合作的进一步推进,也是法政学院与温州市中院进一步共生互哺合作共赢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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